崗位概念
☆巡邏——保安員對特定區(qū)域、地段和目標進行巡視檢查、警戒的安保任務。
§崗位職責
1、通過對特定區(qū)域、地段和目標進行的巡視檢查、警戒,保護客戶安全。
2、通過巡邏,震懾不法分子,有效防范對客戶可能造成的不法侵害。
3、通過巡邏,發(fā)現可疑人員,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,依法扭送有關部門處理。
4、對正在發(fā)生的不法侵害行為,應采取相應措施予以制止,將不法行為人及時扭送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處理。
5、檢查、發(fā)現、報告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。防止火災、爆炸等事故或搶劫、盜竊等不法侵害。
6、在巡邏過程中,對己經發(fā)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治安災害事故,應及時報告客戶和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,并采取相應措施保護現場。
§執(zhí)勤要求
1、根據保安服務合同,制定巡邏方案,確定巡邏人員、巡邏路線、巡邏方式,控制重點及所需裝備。
1)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,確定巡邏區(qū)域、地段及所需裝備的種類和數量。
2) 根據巡邏區(qū)域的地形、地貌和要害部位、重點目標等情況,確定巡視檢查、控制的路線、巡邏方式、巡邏重點、巡邏頻次等。
3)確定各類情況的處置方法,制定緊急情況的處置預案。
2、巡邏方案需經客戶單位審定。
3、巡邏前的準備
擔任巡邏任務的保安員要按規(guī)定著裝,攜帶經公安機關批準使用的防護用具。根據需要攜帶通訊和報警設備。夜間巡邏應攜帶照明用具。備有巡邏勤務登記簿。